智动力(300686)实控人被立案调查,公司因此前违规事项面临索赔

admin|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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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1日,深圳市智动力(维权)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动力”或“公司”)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吴加维先生、陈奕纯女士立案。因此前公司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智动力也将面临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2年3月29日-2023年11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1月30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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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1日,深圳市智动力(维权)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动力”或“公司”)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吴加维先生、陈奕纯女士立案。因此前公司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智动力也将面临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2年3月29日-2023年11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1月30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智动力于2023年11月29日晚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18号(以下称“《决定书》”),经查,智动力公司在财务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不良品有关核算不准确、相关年度商誉减值测试参数设置不合理、委托加工业务未按照净额法核算、模具收入与相关产品成本核算不匹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报废品会计处理缺乏依据等问题,影响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后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司依据上述文件及管理层整改过程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对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2年3月29日-2023年11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1月30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智动力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智动力:于2022年3月29日-2023年11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1月30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智动力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