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金融机构共收到564张罚单,罚没金额1.41亿元,环比增加20.51%。尤其外管局处罚力度大增,外管局开出的罚单数量环比增加62.5%、罚没金额环比增加113.51%。被罚机构方面,11月有89家银行被罚、53家保险公司被罚、21家券商被罚。
11月部分银行因违规吸收存款、存款绩效考核违规被重罚,据不完全统计,11月银行收到的存款相关的罚单共19张,环比大增171.43%。包括以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存贷挂钩等。
有两家银行因基金销售人员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共收到证监局三张罚单,据不完全统计,11月金融机构与销售有关的罚单共有20张,环比增1倍。
部分保险公司法律风险上升。11月有4家保险公司上了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分别是太平财产保险天津分公司津东支公司、长安责任保险上海市分公司、利宝保险济南市济阳支公司、安心财产保险。
一、11月金融合规情况整体概览
11月整体处罚力度较10月有所回升,罚单数量564张,环比增加12.35%。罚没金额1.41亿元,环比增加20.51%。
对比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出的罚单数量434张,环比增加21.23%,罚没金额环比略增2.92%;外管局开出的罚单数量环比增加62.5%,罚没金额环比增加113.51%;央行开出的罚单数量则环比明显减少,但罚没金额依然环比增加47.15%,单张罚单罚没金额明显增加。证监会开出的罚单数量环比略增,但罚没金额环比大增99.73%。
89家银行11月收到331张罚单,环比增7.47%;53家保险公司收到161张罚单,环比增14.18%;券商、私募分别收到29张、26张罚单,券商罚单数量跟上月接近,私募罚单数量环比136.36%。
二、银行处罚排名(不含员工个人罚单)
三、非银机构处罚排名(不含员工个人罚单)
罚没金额居前的非银机构中包括几家券商,其中东吴证券罚没金额排第一,海通证券排第二,申万宏源证券排第三。东吴证券主要因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和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未勤勉尽责被处罚,相关文件均被查出存在虚假记载。海通证券和申万宏源证券主要是因为违反反洗钱法等被央行处罚。
四、11月被法院“拉黑”的金融机构
11月有4家保险公司上了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分别是太平财产保险天津分公司津东支公司、长安责任保险上海市分公司、利宝保险济南市济阳支公司、安心财产保险。长安责任保险上海市分公司11月有3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银行、券商、信托11月无机构上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基金销售机构11月有一家即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私募(含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有两家机构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民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月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金融机构一览
五、11月金融合规特点
1、违规吸收存款被重罚,存款相关罚单环比大增
11月银行被罚较多的违规行为包括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严、违规发放贷款、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不到位、数据报送与数据治理领域、存款违规等,其中贷款三查不严包括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尽职。
据不完全统计,11月银行收到的存款相关的罚单共19张,环比大增171.43%。包括以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存款绩效考核指标不合规、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存贷挂钩等。
其中农行中山地区多家支行的时任行长或副行长或客户经理共8人被处罚,农行中山分行也被罚款16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虚增存贷款、通过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
温岭农商银行则因违规设定时点性存款规模考核指标、通过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等被罚款130万元。
浙江庆元农商行因“存贷款绩效考核指标不合规,导致基层执行偏差”等违规行为被罚60万元,时任浙江庆元农商行濛州支行行长吴东升、时任浙江庆元农商行合规部总经理叶群芳被警告。
2、两家银行因销售基金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被证监局处罚
11月两家银行因基金销售人员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共收到证监局三张罚单,其中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农业银行仪征真州支行分别被陕西证监局、江西证监局处罚,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被陕西证监局处罚。
农业银行仪征真州支行被查出,2020年至2021年期间,支行个别人员在销售基金时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江西证监局对该支行出具了警示函,并要求该支行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和浙商银行西安分行于11月6日同一天收到陕西证监局的处罚,两家银行均存在未注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销售基金的问题,均被陕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据不完全统计,10月金融机构与销售有关的罚单共有20张,环比增1倍左右。除了上述基金代销罚单外,还有银行因保险代销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罚,建设银行昭通市分行因部分代理保险销售人员未办理执业登记销售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没90.8万元。
还有两家券商因违规销售被罚,其中东方证券汕头长平路证券营业部因针对认购期基金产品销售设置特别考核激励,以及向风控合规岗、信息技术岗、交易管理岗、账户管理岗等非营销岗员工下达营销任务等违规行为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华泰证券镇江分公司及下属句容华阳北路营业部则被查出工作人员存在违规销售金融产品的情形,江苏证监局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部分保险公司则因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无销售资质人员开展保险销售工作等被罚。
六、11月金融合规典型案例
1、农行一客户经理挪用客户贷款资金被罚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11月7日,农业银行公主岭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员工违规挪用贷款资金”被罚款25万元,时任农业银行公主岭杨大城子支行客户经理李纪方因“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要求客户超出额度办理贷款、直接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贷款、私自截留客户还款资金等方式将经手的贷款及客户资金挪用”被罚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农业银行公主岭支行行长郝纯涛则被警告。
而裁判文书网一则判决书揭开了其中的隐情,邢某某2019年2月21日在农行公主岭市支行贷款9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其中邢某某贷款5万元,其余4万元由信贷员李纪方使用,李纪方给邢洪伟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款金额4万元。邢某某称2019年年底时就将本息53000多元给李纪方了。李纪方并未将该笔款用于偿还邢某某贷款,辩称这笔钱是向邢某某借款5万元,否认该笔钱的用途是偿还邢某某农行贷款。该笔贷款到期后因此逾期,因此农行公主岭市支行将邢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贷款本息。
2、又有信托公司因刚性兑付和通道业务被重罚
湖南财信信托因违规刚性兑付形成损失风险、为保险公司直接或变相投资单一信托提供通道、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规避监管提供通道等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款330万元。
2022年开始实施的资管新规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打破刚性兑付。并且明确了哪些行为属于刚性兑付,以及将如何惩处。其中非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发生刚性兑付的,认定为违规经营,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纠正并予以处罚。资管新规同时还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今年以来已经有交银国际信托、珠海华润银行等机构因刚性兑付被罚,其中交银国际信托违规对风险项目进行刚性兑付等违规行为被罚款120万元,珠海华润银行则因刚性兑付代销资管计划罚款700万元。时任珠海华润银行行长宗少俊、时任珠海华润银行个人金融部负责人兼个人信贷部总经理吴颖均被警告,吴颖同时还被处罚款10万元。